

远程销售合同
最近更新:2026 年 8 月
本远程销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依据土耳其第 6502 号消费者保护法及《远程合同条例》,规定了通过 GET4S 平台以电子方式购买接送与旅游线路服务时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买方确认已在付款步骤前阅读、理解并以电子方式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如有歧义,以土耳其语版本为准。
01第 1 条:卖方 / 服务提供方信息
公司:BİZZ TURİZM TAŞIMACILIK EMLAK TİCARET LİMİTED ŞİRKETİ(「GET4S」)
地址:Cumhuriyet Mah. 503 (CMH) Sk. No: 14 İç Kapı No: 25 Fethiye / Muğla, Türkiye
电话:+90 543 355 3482
邮箱:info@get4s.com
网站:www.get4s.com
02第 2 条:买方(消费者)信息
本合同中的买方,是指在预订表单中填写姓名、联系方式与付款信息的人。买方声明预订时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并对因信息错误或不完整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独自承担责任。预订确认函将以电子方式发送至买方提供的邮箱地址。
03第 3 条:合同标的
本合同的标的,是依据适用法规确定双方在下列事项上的权利与义务:买方通过 GET4S 平台以电子方式订购的机场接送、VIP 接送与旅游线路服务的销售与履行,其服务特征与价格载于预订摘要中。
04第 4 条:服务特征与付款
服务类型、行程、日期与时间、车型等级、乘客人数、附加服务以及含税总价,均载于预订摘要与确认邮件中。除另有说明外,显示的价格以所选货币计价并已含税。付款可通过安全支付系统使用信用卡/借记卡完成,也可通过银行转账/EFT 或 GET4S 提供的其他付款方式完成。GET4S 不存储银行卡信息;支付交易由持牌支付机构处理。
05第 5 条:一般条款
买方确认已获取并以电子方式确认关于服务基本特征、销售价格、付款方式与履行方式的预先告知信息。GET4S 有责任按合同约定,以必要的车辆、设备和持证司机安全地履行服务。若买方未在约定的会合地点/时间出现,或提供了错误的航班/地址信息,GET4S 不承担责任。
06第 6 条:履行与交付
服务将按预订中载明的日期、时间与行程履行。对于带航班跟踪的机场接送,会合时间可根据航班的实际落地时间作合理调整。在履行服务前,GET4S 会通过邮件、电话或 WhatsApp 联系买方,告知司机与会合地点信息。
07第 7 条:撤回权及其例外
依据《远程合同条例》第 15 条,运输服务以及须在特定日期或期间提供的休闲服务属于撤回权的例外情形。因此,对于与日期/时间绑定的接送与旅游线路服务,买方不享有 14 天撤回权。尽管如此,下列有利于买方的取消与退款条款仍然适用。
08第 8 条:取消、变更与退款条款
在服务开始时间前至少 24 小时提出取消的,买方可要求全额退还已付款项。在服务开始前不足 24 小时提出取消,或在会合地点未出现(no-show)的,可不予退款。变更日期、时间或行程的请求可免费受理,但需视运力情况并补足差价。经批准的退款将按原付款方式退回,具体到账时间取决于相关银行/支付机构的流程(通常为 14 日内)。
09第 9 条:不可抗力
在双方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情形下,例如自然灾害、恶劣天气、道路或航班关闭、罢工、疫情以及官方机构的决定,导致服务无法履行时,GET4S 将为买方提供替代日期/时间,或退还已付款项。在此类情形下,GET4S 不承担进一步的赔偿义务。
10第 10 条:个人数据保护
买方的个人数据仅在履行服务和完成法定义务的范围内处理,并受土耳其第 6698 号个人数据保护法(KVKK)与 GET4S 隐私政策的约束。详情请参阅隐私与 KVKK 告知书。
11第 11 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在土耳其贸易部公布的金额范围内,由买方住所地或服务履行地的消费者仲裁委员会和消费者法院管辖。
12第 12 条:生效
买方在 GET4S 平台确认付款步骤,即声明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全部条款。本合同自买方以电子方式确认且付款完成时生效。
